网络安全等级保护(简称"等保")是国家信息安全保障的基本制度。1994 年国务院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首次确立这一制度,2017 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二十一条明确将其上升为法定义务。
等保 2.0 的标志是 2019 年发布的三项国家标准:
《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》(GB/T 22239-2019)
《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》(GB/T 22240-2020)
《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》(GB/T 28448-2019)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。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,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:
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,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,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;
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、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;
采取监测、记录网络运行状态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,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;
采取数据分类、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;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第三十一条进一步规定,对于一旦遭到破坏、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,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、国计民生、公共利益的"关键信息基础设施",在等保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。
等保将保护对象按受破坏后的危害程度分为五级:
等级
侵害客体
危害程度
典型场景
第一级
公民、法人合法权益
一般损害
一般内部使用的小型系统
第二级
严重损害;或社会秩序、公共利益一般损害
一般高校业务系统(教务、OA、门户)
第三级
社会秩序、公共利益
严重损害;或国家安全一般损害
涉及大量师生个人信息、一卡通、数据中心
第四级
特别严重损害;或国家安全严重损害
涉及重要数据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
第五级
国家安全
特别严重损害
特殊领域
高校的实际情况:绝大多数业务系统定二级,承载师生个人信息较多的系统(如一卡通、学生信息、人事信息)和数据中心通常定三级。三级系统每年需测评一次,二级系统建议每两年测评一次。
第一步:定级
运营使用单位依据《定级指南》,自主确定系统等级。二级及以上系统须组织专家评审,并报公安机关备案。
第二步:备案
定级后 30 日内,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备案,提交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》、定级报告、专家评审意见等材料。审核通过后取得备案证明。
第三步:建设整改
按照对应等级的"基本要求",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进行整改。技术方面包括安全物理环境、通信网络、区域边界、计算环境、管理中心;管理方面包括安全管理制度、安全管理机构、安全管理人员、安全建设管理、安全运维管理。
第四步:等级测评
委托具备资质的测评机构开展测评,出具测评报告。测评内容包括技术层面的漏洞扫描、渗透测试、配置核查,以及管理层面的制度审阅、人员访谈、现场检查。
第五步:监督检查
公安机关对备案系统开展监督检查。测评不通过或存在重大隐患的,须限期整改。
在历年等保测评中,高校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集中在以下几处:
日志留存不足 6 个月——这是法律规定,也是最常见的扣分项,需核查日志服务器容量和留存策略
弱口令问题——数据库、管理后台、操作系统仍在使用默认口令或简单口令
未及时修补漏洞——中间件、操作系统长期未打补丁,存在高危漏洞
账号共享与权限过大——多人共用一个管理员账号,或管理员权限未按最小必要分配
数据备份不可恢复——有备份,但从未做过恢复演练,出了事才发现备份是无效的
制度文本与执行脱节——制度写得完整,但没有执行记录,测评时无法提供佐证材料
应急预案未演练——有预案但没有演练记录,无法证明预案有效
下一条:网络安全事件分类分级与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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