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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阳学院雷山校区智能多媒体教室规章制度

发布日期:2026-10-22    点击:

信阳学院雷山校区智能多媒体教室规章制度

为确保智能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正常运行,保障多媒体教学的规范、有序开展,特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
第一条 多媒体教室课表编排、调换等使用安排工作由教务处负责;设备维护与保养、安全监控等技术工作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;卫生保洁、门窗开关、机柜钥匙收发等管理工作由后勤处负责。

第二条 严格按照课表使用多媒体教室,未经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随意使用。开展公益性的非教学活动时,至少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,待审批通过后方能使用。

第三条 使用多媒体教室前,须接受设备操作培训与考核,并取得多媒体设备使用许可证。使用时,严格按照《多媒体教学设备操作规程》正确操作,若出现故障,须尽快联系技术人员处理。对于违规操作造成事故者,将视情节轻重按学校人事处相关文件予以处理,并取消其多媒体教室使用资格。

第四条 任课教师凭多媒体设备使用许可证,提前10分钟到任课的教室,自行开启设备上课;下课后关闭设备、借用设备归还,并取回许可证,如有意见和建议,可填写《多媒体教室使用意见与建议反馈表》。若不关闭设备而影响后续教学者,将视情节轻重按学校人事处相关文件予以处理,并取消其多媒体教室使用资格。

第五条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应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等工作,保证教学设备的正常运行,热心帮助任课教师及时解决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。

第六条 后勤处应做好多媒体教室的卫生清洁工作,做好教室的门窗开关、机柜钥匙收发、安全巡查等工作,保证教室的正常使用。

第七条 学生上课或自习时,应爱护室内环境卫生,维护设备与公共设施安全,不吸烟、不随地吐痰、不乱丢垃圾、不大声喧哗、不携带餐食或零食,不在投影幕布上涂划,不随意操作多媒体教学设备或上网设备,若造成设备系统损坏,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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